喜讯:四川医科大学授权点增加!

发布时间:2017-11-16 编辑:yangjie

  四川医科大学获批临床医学硕士、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调整确认后的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5] 12号)文件精神,四川医科大学申请调整的临床医学硕士和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得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批准。至此,四川医科大学已拥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法律、公共管理、中医等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医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中医专业学位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中分离,独立设置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四川医科大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批有效地促进了学校学科与学位点建设,优化了医学研究生培养的结构与布局,更好地满足了社会发展对医学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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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报考研究生的年龄没有限制,(从2014年开始执行)。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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