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

发布时间:2017-10-21 编辑:少冰

  随着2017考研的到来,各院校的考研相关信息也开始公布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2017年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学费:

  全日制学费标准:共计3.8万

  非全日制学费标准:共计8万

  (二)奖助体系:

  按照现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我院奖助体系规定如下:

  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当年正式录取且按时报到入学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当年评比,推免生与统考生分别评选。评选指标包括入学成绩、学历背景、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四项,综合排名前5%的新生,可获得奖学金38000元;综合排名6%-20%的新生,可获得奖学金19000元。

  学业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非定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按年度评比发放,综合排名居前10%的学生可获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年;11%-25%可获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年。

  助学金:我院非定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享受助学金标准:8400元/年(按700元/月发放)。

  困难补助: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的最高补助可达5000元。

  勤工俭学:学院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勤工俭学岗位津贴报酬为100元/天。

  延伸阅读:2017年新疆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 财教〔2013〕19号)2014年起研究生开始实施收费制度。自治区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及培养目标制定各专业学费,我校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请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奖助学金

  全日制、非全日制相关投入机制、奖助等政策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执行。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

  (1)每位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除外)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研究生奖学金(第一学年普通奖学金,标准为600元/生·月和300元/生·月;第二、第三学年设学业奖学金,分四个不同等级,标准为3000元/生·年至8000元/生·年不等。)

  (2)优秀推免生取得学籍后可申请优秀生源奖,具体办法见《新疆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奖励额度10000元至6000元不等。

  (3)优秀研究生可参评以下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自治区政府奖学金1万元/生。台湾光华教育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学金、日本小岛康誉奖学金、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奖学金等。

  (4)实行“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聘任制度,给予受聘者 “三助”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