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7考研的到来,各院校的考研相关政策也开始出台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2017年内蒙古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欢迎大家的阅读。
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内财教【2013】974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17级秋季学期入学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的说明如下。
(一)学费标准
1.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2.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研究方向码01)每生每年20000元,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研究方向码02)每生每年49000元;金融(专业代码025100)、会计(专业代码125300)、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新闻与传播(专业代码055200)、化学工程(专业代码085216)、翻译(专业代码0551XX)、音乐(专业代码135101)、舞蹈(专业代码135106)、美术(专业代码135107)、艺术设计(专业代码135108)等11类专业学位,每生每年12000元;除以上12类之外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二)研究生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奖学金及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三助”津贴
我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等“三助”岗位。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依据有关文件另行确定。
4.推免生奖励政策
(1)经考核接收的推免生,入学报到后,理学、工学、农学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推免硕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0元,其他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推免硕士研究生和所有专业学位推免硕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奖励不含“研究生支教团”和会计(专业学位)推免生。
(2)推免生还可按规定享受研究生助学金,并在一年级时可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推免生优先自选研究方向和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