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发布时间:2017-11-24 编辑:少冰

  随着2017考研的接近,相关的考研信息也开始出台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2017年广东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收费标准:

学费
学术型所有专业
8,000元/年
专业
学位
药学、中药学、公共卫生、护理
8,000元/年
临床医学
10,000元/年
住宿费
广州大学城校区
1,700元/年
赤岗校区
1,200元/年
中山校区
1,500元/年

  备注:学费及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学生在学期间因故休、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及住宿费;跨校区住宿,根据实际情况,按月计退(补)住宿费;其他原因申请退宿的,不退住宿费。

  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国家或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为准。

  二、奖助体系

奖助
项目
比例
奖助金额
具体内容
助学金
100%
10,800元/年
标准学制内均可享受。1年按12个月发放,每生每月资助900元,(含国家助学金每生每月500元)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年
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
新生奖学金
 
10,000元
第一志愿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其初试成绩,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考生分别排名前50%者。
 
50,000元
原“985”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被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
 
30,000元
原“211”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被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
 
30,000元
原“985”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被录取的调剂考生。
 
10,000元
原“211”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被录取的调剂考生。
 
10,000
具备推免资格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被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
 
10,000
本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被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
 
50,000
被录取的推免生
新生入学后予以奖励,若同时符合以上多项者只能享受一项奖励
学业奖学金
20%
一等:
10,000元/年
1、第一学年根据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考生分别排名。
【被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第二、三学年根据在校学业综合成绩,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学生分别排名。
【二、三年级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同时授予校级“优秀研究生”称号】。
30%
二等:7,000元/年
40%
三等:
4,000元/年
省级优秀研究生奖
 
1,500元/年
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
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3%
1,000元/年
二、三年级可申请
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奖
10%
1,000元/年
应届毕业生可申请
省优秀硕士论文奖
 
学生:5,000元/篇
导师:5,000元/篇
应届毕业生可申请
校优秀硕士论文奖
10%
学生:1,500元/篇
导师:1,500元/篇
应届毕业生可申请
研究生科技成果奖
 
200-
100,000元
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奖励研究生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授权国家专利或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
国际交流专项奖
 
2,500-
10,000元/次
一、二年级研究生可申请,奖励研究生赴国(境)外大学、研究机构参加文化交流、社会考察,进行专业学习、实习及科学研究。获奖比例、标准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通知为准
研究生三助岗位酬金
   
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酬金视具体岗位、实际工作量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
为研究生购买广州地区大中专院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金额以当年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规定为准)
人身意外险
为研究生购买人身意外险,200元/每生每年

  备注:保留入学资格学生不参加“新生奖学金”评审,其学费及其他奖学金、助学金标准按恢复入学资格年份政策执行。

  三、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广药〔2015〕178号仅适用于2016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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