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1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发布时间:2017-12-02 编辑:1041

  南京工业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办法

  我校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工作现在开始,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

  国内重点院校且获得当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占用申请者母校的推免指标)。

  政治思想好,历年大学成绩优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总成绩名列前茅者

  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从事过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可优先。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2013年南京工业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国家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申请办法

  申请者首先浏览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网站上的招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了解相关信息,备齐申请材料,并于2012年9月30日(特殊情况者,务必于2012年10月10日)之前,以特快专递寄送到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接收申请。

  经我部初审、报考院系复审(大约收到申请表3天左右),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

  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对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发函,及时将是否同意接受及录取类别等意见回复申请人及所在学校。

  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n/)上进行注册、报名,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院校归属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照相、缴纳报名费),未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备注: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政策有冲突,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四、其他说明: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南京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 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③ 具备推免资格后,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

  五、联系方式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58139201、02558139194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

  邮编:210009

  单位: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