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海洋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发布时间:2017-11-25 编辑:1041

  一、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校2015年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05-08方向)、旅游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各专业(领域)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详细专业请参考《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发布之前可参考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2015年各专业接收外校推免生暂不限定名额,学校将根据申请考生基本素质、科研潜力等情况择优录取。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身心健康;

  2.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注:若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生工作尚未开展,由本科所在学校出具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证明,我校审查合格者即可参加我校复试。

  3.学习成绩优异;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三、申请材料

  (一)《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份(附件1);

  (二)《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2);

  (三)本科成绩单2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并密封;

  (四)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人如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六)复试时请自备同版1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无须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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