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计划在138个学术型学位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1400余人,在33个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1100余人。考试科目和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人数(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招生计划、各专业报名与考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一、录取类别与学习方式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脱产”与“在职”两种形式。“脱产”学习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仅限“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其人事档案应在入学时转入我校,如未能转入,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在职”学习的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近的4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成绩单原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报名参加会计硕士(05-08方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 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会计硕士(05-08方向)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学报或核心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等,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毕业后定向就业原单位;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毕业后定向就业原单位。
3.我校主要在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等专业领域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四)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学科门类报考,且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
(五)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截止学校规定的时间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同等学力、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游管理(125400)、会计硕士(125300)(05-08方向)、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和报考音乐文学(0501Z2)等专业的考生必须在中国海洋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752)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在其他报名点报名无效;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2)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书面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如学历(学籍)均无法进行认证,请自动放弃报考。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考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复试
(一)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二)学校对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复试一般安排在4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及方式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外),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专业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八)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与录取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2:1,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会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七、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标准见《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入学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
详见《中国海洋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届时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另行公布)。
十、学制与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3年。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我校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政策。
十一、其他
(一)其他要求见《2014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各专业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将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请及时关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近两年专业课试题,有需要者请与海大书店联系(联系电话:0532-8296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