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大学,山东省与青岛市共建高校,山东省首批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单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青岛大学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4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于2016年9月20日前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中国学位网”)“同力统考”栏目(https://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申请人注册成功后须登录进入系统。请务必按照网站要求,上传标准的蓝底照片,完善个人信息,填写学位申请(注意:在“学位授予单位”一栏中选择青岛大学,在“学科门类”中选择申请专业,例如:医学类学生应选择“医学”或“专业学位”),最后提交学位申请并确认。具体步骤请参阅网站“同等学力申硕学员在中国学位网信息填报说明”。
(二)现场资格审查
申请人请于2016年9月20日前与申请专业所在学院联系人联系提交材料报名,随后按照青岛大学研究生院通知统一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具体时间、地点以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现场资格审查本人必须亲自到办理资格认证地点,现场确认个人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本次申请无效。资格审核通过后,需现场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以备参加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使用。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均为2份):
1.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3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并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本人签字,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2.学历学位证明(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认证学历证书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能在学信网查询到学历的申请人,须同时提供学位证明,获取方式为:①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授予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②回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开具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该部门公章(格式由毕业学校自拟);③将证书原件复印后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盖章)。3种方式任选一种即可。因毕业时间较早等原因而不能在学信网查询到学历的国民教育序列学校毕业的申请人,与获取学位证明方式一样,需同时出具学历证明。持军队院校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https://www.chsi.com.cn/xlrz/)。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国家留学服务中心https://renzheng.cscse.edu.cn/(国外)或https://renzheng-gat.cscse.edu.cn/(港澳台)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以上认证步骤用时较长,请务必提前办理;
3.与同等学力信息平台上传电子照片的同底版一寸、二寸彩照各1版(一寸5张、二寸3张交申请学院);
4.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的《青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生登记表》3份(详见附件);
5.另申请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依据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以及学校的审批备案学费标准执行,共计2.4万元。学费可在课程学习注册前和学位论文开题注册前分两次交纳,也可一次交纳,交费时间以青岛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安排通知为准。
四、培养管理
(一)课程阶段学习要求
学生报到注册,交齐课程学习阶段学费,在8年内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学习并通过学院组织的所有课程的水平认定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学生在课程学习阶段内须同时按照国家要求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
(二)学位论文阶段学习要求
研究生院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学位论文阶段注册,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和全国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合格的学生可申请注册,允许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学生交齐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学费,参加学院组织的师生双选确定导师,完成开题和学位论文,在通过全部考试后1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硕士学术学位的学生还需在答辩前以第一作者且青岛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与本人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符合申请学位要求的可按程序申请相应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