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年限
(一)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和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试行全员硕博连读的哲学院、统计学院、汉青研究院、商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其他院系、学科、专业,除招生专业目录特别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二)我校各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习年限详见相应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学费标准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各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和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试行全员硕博连读的哲学院、统计学院、汉青研究院、商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其他院系、学科、专业,除招生专业目录特别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藏自治区以单独考试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学费、学习方式及年限
1、定向培养,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
2、全脱产住校学习,按学校规定缴纳住宿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课程,其中宗教学、环境政策与管理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3 年,国民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管理、软件工程(专业学位)、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学位)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3、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不转人事关系,不转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