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2010年研究生入学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11-26 编辑:

  一、报到。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毕业文凭原件依时来我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请假,无故逾期半个月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党组织关系。广东省内的党员,直接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华南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广东省外的党员,由地方党委组织部或与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同等性质的党组织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

  三、人事档案(委培生除外)。新生人事档案须在开学前调入我校。人事档案接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接收部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邮编:510642。

  四、学费、住宿费等标准。学费标准为:委培硕士生每年8000元,委培博士生每年9000元,自筹硕士生每年30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年1500元;学生会费40元,校园卡费用200元(工本费30元+170元卡内消费金),如果是在校教工就读硕士、博士,可以不办理校园卡.具体缴费办法详见附一。

  五、相片。自带本人最近半身脱帽正面同一底片一寸彩色照片七张,供各种证件和表册之用。

  六、住宿。带齐本人衣服、被褥、蚊帐等日常生活用品(也可到校后自行购置)。为严格研究生宿舍管理,一律不准带配偶和小孩住研究生宿舍。

  七、接待与乘车。新生必须按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校报到。由于住房原因,不能提前报到,否则不予接待。凡在指定报到日期报到者,我校在广州火车站和广州火车东站设有接待站。

  八、户口迁移。新生户口迁移办理手续详见附二《华南农业大学新生(本科、研究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20-85280066

  附一:关于2010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通知

  根据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安排,2010年9月4日为研究生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为便于各位新生报到时前能及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特作如下通知:

  1、学费、住宿费等收缴统一采用银行划扣方式。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给每位新生附发一张新开的工商银行灵通卡(我校不会单独邮寄银行卡),请各位新生在校期间保存好此张灵通卡,用于在读期间缴交学费、住宿费等(如灵通卡更改,请及时告知财务处)。

  2、新生须在8月20日前,将各自学费、住宿费、会费和校园卡等费用,足额存入学校给每位同学开的工商银行灵通卡(“足额”=“学费+住宿费1500元+会费40元+校园卡200元 +10元”)。

  3、财务处将于8月20日开始银行划扣每位同学的学费、住宿费和其他费用,划扣成功后学费、住宿费和其他费用单据将发到各学院,请同学们于报到后及时到各学院领取收据,并注意保管好在校期间的每一张缴费收据。

  4、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起的两周内,即2010年9月19日前未缴清费用的,学校将按学籍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联系部门:财务处 联系电话:020-85285369

  附二:华南农业大学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1、新生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手续由保卫处户籍室统一代办,新生可自主选择迁入户籍或不迁入户籍,需迁入户籍的学生须在新生报到前提前办理好户口迁移证。

  2、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籍迁入详细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

  3、在新生入学报到户籍点需交以下材料:

  ①户口迁移证,必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交保卫处户籍接待点集中收集,入学报到时不交迁移证者或报到后才回家办理迁移证者,一律不予受理。

  ②交A4纸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原件报到时审核后退还。

  ③已婚的新生需交结婚证书复印件一份。

  ④注意事项:如本人的迁移证存在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不符的、迁移证的“籍贯”、“出生地”地址填写不全(只填写至省、没填写至市或县的)、出生年、月、日和迁移证的身份证号码不符的、公章不清楚的、涂改迁移证的、涂改迁移证编号的、左下角没留1字的、没盖骑缝章的、姓名右边空白处不加盖以下空白公章的、迁移证要求全电脑打印(错误更正的主项:如姓名、出生地年、月、日不能用手填写)、特殊情况可用手填写迁移证,但必须统一完全手写,不能手写和电脑打印混合一起、按新的文件规定迁移证还必须填写本人的身高和血型,务必在办理户籍迁移证时认真看清楚,发现以上情况的,要求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时更正,并在错误处加盖公章,或要求及时补打正确的迁移证,切记打出迁移证要认真审核以上事项。如入学报到时不按上述要求交有误的迁移证,户籍接待点一律不予收集,入学报到期过后不再受理迁移证的收集工作。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请办理迁移证的同学注意有关事项。

  4、迁入户籍工本费壹元(报到现场暂时不收取,到时按新生入户名单由财务处校园卡中心统一扣划,交保卫处户籍室上缴天河区公安分局,具体时间待定。

  5、凡是有二代身份证需入户的学生(除广州市户口的外)必须交本人身份证原件用于电脑读入原始资料办理入户,读取资料后退还本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没有二代身份证需入户的学生必须在入户时同时办理广州市二代身份证方可入户,否则天河区公安局不予受理。

  7、需办理二代身份证的学生请到具有拍摄身份证照片资格的相馆照相,填写身份证申请表格一份,交照相回执单(填写好姓名和手机号码)和身份证相片二张,二代身份证工本费贰拾元,由各学院统一收集交保卫处户籍室上缴天河区公安分局办理(报到时不收集、日期待定)。

  8、本校应届毕业生升读硕士、博士的请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持户籍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到保卫处户籍接待点报到,转入相应的级别,所有事项同新生迁入户籍办理的要求相同,如不按通知要求转入相应的级别者,满二年后公安户政部门按暂缓就业期满作迁出处理。

  9、硕博连读的学生请带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到保卫处109室办理转入相应的级别,不按通知要求办理者,满二年后公安户政部门按暂缓就业期满作迁出处理。

  10、转学院的新生必须及时持教务有效证明交保卫处109户籍室工作人员向天河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申请改至相应的学院。

  联系部门:保卫处 联系电话:020-8528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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