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由始建于1945年3月的国立四川大学机械电机工程学系发展变革而来。学院现下设4个系、12个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的研究机构、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个校级教学实验中心、2个院级中心实验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四川大学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 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接收专业
四川大学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拟在以下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专业请查阅下表。为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学院2017年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考生实际报考情况进行调整,但各专业接收人数总和不超过60人。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80200 | 机械工程 | 85203 | 仪器仪表工程 |
80400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85204 | 材料工程 |
80503 | 材料加工工程 | 85205 | 冶金工程 |
80600 | 冶金工程 | 85234 | 车辆工程 |
85201 | 机械工程 | 85237 | 工业设计工程 |
1. 9月28日左右开始,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2. 在“推免服务系统”获悉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学院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后,学院将于6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安排。异地考生主要采取电话面试、视频面试等形式,可无须到校复试。
3. 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 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 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 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以上材料交验可以与复试同时进行。
4. 10月初起,复试合格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及时点击待录取通知完成拟录取。
四、奖助学金及其他优惠政策
1.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https://gs.scu.edu.cn/newDetail.aspx?ID=1951)。
2. 推免生录取后优先获得二等及以上校级奖学金。
3. 推免生录取后可优先选择导师。
五、咨询、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科:028-85405317(胡老师);028-85403689(刁老师)
四川大学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主页:https://msec.scu.edu.cn/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cu.edu.cn/
六、举报受理渠道
四川大学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委:028-85402455
七、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 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拟录取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4. 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