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接收专业、人数
我院以下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接收专业 | 接收人数 | 接收专业 | 接收人数 | |
材料学 | 2 | 食品科学 | 3 | |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 1 |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 1 | |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 1 | 纺织工程(专业学位) | 1 |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3 | 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学位) | 5 | |
纤维技术与工程 | 3 | 食品工程(专业学位) | 4 | |
发酵工程 | 4 |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 1 | |
皮革化学与工程 | 8 |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 2 | |
革制品工程与材料 | 2 | 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 1 | |
生物质化学与工程 | 3 | 服装设计(艺术类) | 1 |
1. 9月28日左右开始,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2. 在“推免服务系统”获悉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学校2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后,学院相关学科尽快进行复试。
3. 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学院免试研究生申请表1份(见附件);
(2)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请考生于9月23日前将以上材料寄送至: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四川大学纺工副楼202 徐老师收 ,电话:028-85405840,邮编610065,电子材料发送至:xuyalin202@163.com
4. 10月初起,复试合格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及时点击待录取通知并领取推免生接收函。此前,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四、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
类别 | 等级 |
国家 助学金 |
学校学业奖学金(补助学费) | 学校助研岗位津贴 |
国家 奖学金 |
学校助教 岗位津贴 |
学校助管岗位津贴 |
博士研究生 | 一等15% | 1000元/月 | 8000-18000元/年 | 2000元/月 | 30000元/年(以教育部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
A类:1600元 /月×10月 B类:800元 /月×10月 |
10元/小时 |
二等70% | 1000元/月 | 8000-18000元/年 | 1500元/月 | ||||
三等10% | 1000元/月 | 8000-18000元/年 | 1000元/月 | ||||
其他5% | 1000元/月 | 200元/月 |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10% | 500元/月 | 6000-12000元/年 | 1000元/月 | 20000元/年(以教育部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
A类:1600元 /月×10月 B类:800元 /月×10月 |
10元/小时 |
二等40% | 500元/月 | 6000-12000元/年 | 400元/月 | ||||
三等25% | 500元/月 | 3000-6000元/年 | 200元/月 | ||||
其他25% | 500元/月 | 100元/月 |
学院另设有中国皮革协会奖学金、斯塔尔奖学金、BASF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启洲奖学金等专业奖学金奖励我院相关专业优秀研究生,最高额度可达8000元/生。
五、咨询、联系方式
轻纺与食品学院办公室:徐老师,028-85405840
生物质与皮革工程系:林老师,028-85460819
食品工程系:高老师,85405236
纺织服装系:郭老师,15980290328
纺织研究所:林老师,18980736849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cu.edu.cn/
轻纺与食品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在线:https://qfsp.scu.edu.cn/index.aspx?menuid=31&type=article&lanmuid=88&language=cn
六、举报受理渠道
电话:85461730 邮箱: lxhqf@scu.edu.cn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 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拟录取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4. 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