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接收专业 (每个专业具体接收人数视报名情况和复试情况可能会有调整)
学位类型 | 专业及代码 | 备注 |
科学学位 | 系统科学0711 | |
管理科学1201Z1 | ||
工程管理1201Z2 | ||
管理系统工程1201Z3 | ||
工业工程1201Z4 | ||
低碳经济与管理1201Z5 | ||
能源战略与经济管理1201Z7 | ||
会计学120201 | ||
企业管理120202 | ||
旅游管理120203 | ||
技术经济及管理120204 | ||
公司金融1202Z1 | ||
专业学位 | 会计 125300 | |
物流工程 085240 | ||
工业工程 085236 |
1. 9月28日左右开始,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2. 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获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信息后, 会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后,学院相关招生部门会尽快组织复试。
3. 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以上材料交验可以与复试同时进行。
4. 10月初起,对于复试合格者学院将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及时点击待录取通知完成拟录取。
四、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https://gs.scu.edu.cn/newDetail.aspx?ID=1951)。
五、咨询、联系方式
科学学位:四川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8-8541 2709
专业学位:四川大学商学院工程硕士教育中心:028-8541 5581
六、举报受理渠道 :028-8541 2728。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2. 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拟录取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4. 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