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6 编辑:张莉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布了组织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通知,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查看。

  为引领广大研究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实践育人的载体作用,实现研究生在校学习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企业实习、就业创业等的有机结合,达到“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目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积极联系相关单位和企业,共同开展2016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体在读研究生

  二、参与流程

  1. 研究生本人对学校所开展的社会实践项目(详见附件1-3)进行充分了解,将本人要参与的项目所对应要求的相关电子版和纸版申请材料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处;

  2. 各学院按“各学院需求汇总表”(附件4)动员研究生积极参与,并对参与实践的报名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填写“2016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报名学院汇总表”(附件5);

  3.报名研究生于7月1日24:0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meshqhe@scut.edu.cn,纸版交至辅导员处(19号楼201室)。

  三、2016年暑假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介绍

  项目1:暑假赴佛山南海区企业社会实践

  目前,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与我校共同为研究生打造暑期社会实践平台,暑假期间可选派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于暑假期间赴佛山市南海区部分企业进行为期1-2个月的社会实践,今年南海区共有47项(其中大沥3项,丹灶9项,桂城5项,九江7项,里水2项,区直3项,狮山9项,西樵9项)项目参与实践平台,参与实践的研究生由企业提供实习岗位及往返交通费、食宿,并会为研究生购买参加社会实践期间的人身意外险。

  项目2:暑假赴云县部分县直单位社会实践

  按照教育部关于滇西边境山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的统一部署,云县被确定为华南理工大学对口扶贫县。为进一步加快科技扶贫、人才扶贫步伐,切实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今年暑假期间,云县住建局、法院、交通局、文体广电旅游局、林业局、国土局、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云县茂兰村共9个单位,提供20个实践岗位。我校将组织相关专业类研究生赴云县部分县直单位社会实践。参与实践的研究生由实践单位提供食宿,学校为研究生报销往返交通费用并购买实践期间的人身意外险。

  项目3:暑假赴绍兴市柯桥区企业社会实践

  柯桥区为浙江省绍兴市市辖区,连续多次荣获“中国全面小康十大示范县”称号。暑假期间,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合绍兴环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一电器有限公司和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研究生提供5个实践项目。研究生可于暑假期间赴当地企业进行为期1-2个月的社会实践,由企业提供实习岗位及往返交通费、食宿,并会为研究生购买参加社会实践期间的人身意外险。

  四、相关要求

  1.学校将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纳入研究生培养计划中的创新实践环节,参与并考核通过的同学给予相应的社会实践认定,并记入志愿服务时系统。实践结束后由学校统一开具社会实践证明,并推荐参加学校组织的2016年暑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

  2. 各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鼓励研究生将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3.学院要加强参与实践研究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要高度关注服务地区的自然条件和实践环境,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升实践实效。

  4. 研究生社会实践过程需要认真对待,遵守企业或单位的实践操作规范,并及时做好实践记录。实践结束后,需提交个人社会实践总结、实践相关图片等材料。

  5. 学校为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统一购买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根据学校与相关实践单位签署的协议,部分项目的差旅费和食宿由实践单位提供,其他项目的相关费用由学校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电话:8711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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