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校区占地面积2079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是一座集数字化、园林化、生态化于一体的现代化校区。校区建筑风格充分体现了小群体、大个体、紧密型、放射型的设计构想;校区建设坚持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为36000 m2,楼内设有教室98个,其中多媒体教室48个,普通教室40个,能同时容纳13000人上课。
校区简介
山东农业大学南校区位于,距北校区7公里,建成投入使用,整个校区由教学园区、科教园区和生活园区三部分组成。校区南邻京沪、京福高速公路,西靠温泉大道,泮河大街贯穿东西,道路纵横交错,交通便利。可在火车站或老汽车站坐40路公交车、在新汽车站坐31路公交车到达。
校区内百花争艳,硕果飘香,四季葱茏,环境优美。2012年有11个学院在南校区办学,。
另有其他功能教室10个。实验楼建筑面积为28000 ㎡,设有14个实验教学中心,建有先进的数码互动实验室和多媒体实验室等,完全满足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需要。图书信息楼建筑面积为21000㎡,电子阅览室有计算机500台,藏书37万册。建有高标准的体育馆一座,塑胶田径场2个,另有网络控制、安全监控室、校园广播等设施。学生生活区有100000 ㎡的标准化学生公寓,为学生提供了舒适优美的居住条件。同时,校区与校本部之间建立了高速光纤信息通道,实现了虚拟网联通和一卡通服务。校园一卡通系统、校园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LED大屏显示系统、多媒体双向教学系统、厅堂扩声系统、有线电视及实况转播系统等八大电子信息系统,使南校区成为一所名副其实的数字化校园;鳞次栉比的高楼,四季常青的校园绿化,宽阔壮丽的广场,优雅静谧的楼内庭院展示着园林化校区风采;环绕教学园区、依据学科特点建立的农学实验站、园艺实验站、动物科技实验站、动物保健医院、蚕学实验站、林学实验站、植保实验站、科技学院实践基地、资源与环境实验站、省级花卉苗木科技示范园等高科技示范站园,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平台。
南校区实行“统一领导,职能延伸,条块结合,以条条为主,一体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南校区管理委员会代表学校负责南校区的全面管理,领导、协调、督查学校职能部门、教学院部在南校区的工作。南校区管理委员会下设“一办五部”,即办公室、教学管理部、学生管理部、后勤管理部、安全保卫部、站园管理部。具体负责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生活和后勤服务、校园安全保卫和科教园区的管理。南校区管理委会会始终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学生工作为重点,以站园建设为特色,以后勤安保为保障,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教育改革,通过创造性地开展“三位一体”的课堂教学管理模式、“三进三同”的学生教育管理模式、“校地警共建”的平安校园建设管理模式等活动,为南校区的管理搭建了更高的平台。一流的教学科研设施,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严谨的学风校风,浓郁的学术氛围,优雅的校区环境,为莘莘学子学习、生活提供了优越的条件,为学生成人成才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南校区的建设和发展与北校区形成了南北并峙、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为在新世纪突出山东农大的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保持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办学空间。
教学管理部
学校专业设置及南校区教学基本情况
山东农业大学目前共有62个本科专业,涵盖农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和医学九大学科门类,其中农学类16个专业、理学类9个专业、工学类 21个、管理学类7个专业、经济学类2个专业、文学类4个专业、法学类1个专业、教育学1个专业、医学1个专业。现有教室130个,多媒体教室89个(教学楼85个,信息楼4个),座位数8250,普通教室82个,座位数8040,总座位数16290。另有其他功能教室10个(语音训练室5个,美术教室2 个,绘图室3个)。教师休息室单间5个,四间两个。
2012年南校区共涉及37个本科专业,学生达13000余人。
人才培养方案
自 2003级学生起全面执行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于2007年对培养方案进行重新修订,新的培养方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贯彻“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重个性、高素质、广适应”的人才培养特色,积极推行因材施教,强化学生创新能力、创造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注重各教学环节的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和连续性,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学生学习的内容包括: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和实践课程等几部分。
学分制学籍管理
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只要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需要休、停学的,可申请办理休、停学。休、停学时间最长可达两年。学生对所修课程成绩不满意或课程成绩不及格,可申请重新学习。重新学习次数与时间不限,成绩以最高分登记。学生可以自主选课、自主选择教师、自主决定学习进度。学校实行弹性学制,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学生可申请结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申请结业的学生,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结业生在结业离校后的一年内,可以向学校申请补考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考核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后,可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计划后,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完成规定的学分后,其有关证件均在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一年后随下一年级办理。
第二次选择专业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管理思想,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2002年起,学校按照“以人为本,学生自愿”、“公开选拔,优秀生优先” 、“学生需求与教学资源相协调”、“保持专业和学生相对稳定”的原则推行本科生第二次选择专业制度,一年级优秀本科生可以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另有38个专业实行“按大类培养,一年后按规定自主选择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