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点介绍:公共管理(MPA)

发布时间:2017-11-26 编辑:


  一、培养目标
  全日制MPA专业硕士教育,旨在为政府与公共部门培养掌握公共管理专业理论、知识、方法和技能的高素质、复合型和应用型管理人才,以推进我国公共管理事业的发展。全日制MPA招生对象以政府公务员和公共管理部门人员为主,要求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和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二、学习年限
  学制2—4年。
  采取在职攻读、半脱产的学习方式。学习时间为2—4年。根据实际需要,周末上课和集中上课相结合。

  三、方向设置
  学位论文撰写设有五个研究方向:
  1.政府管理
  2.教育行政管理
  3.电子政务
  4.环境与自然资源管理
  5.社会保障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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