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介绍

发布时间:2017-11-26 编辑:


  法学专业创设于1993年,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于2011年3月在原政法学院法律系的基础上设立。现设“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和“环境资源能源研究中心”等机构。全院教师32人,其中专任教师25人,教授、副教授13人;具有法学博士学位的12人,在读博士2人,具有硕士学位的10人,2人具有海外访学经历。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省(部)级等课题30余项,科研成果丰硕。

  法学院拥有硕士、本科、法学二学位和函授(夜大)成人培训等组成的教育体系。现有法学和法学(知识产权方向)2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法学专业是校级特色专业,环境法学是校级重点学科。在校本科生732人,法学二学位学生300余人。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现设有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等四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校硕士生60人。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将以新设学院为契机,深化改革,科学发展,加强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提升本科生、研究生教育质量,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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