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16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05 编辑:张莉

  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定于2016年7月16日举行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接收对心理科学感兴趣的优秀本科生进行集中交流,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相关活动内容,供大家阅读查看。

  承 办: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时 间:2016年7月16日-22日

  地 点: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

  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正式成立于2006年,是全国高校第四个、省属高校首家成立的心理学院。拥有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心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山东省强化建设重点学科和山东省首批“泰山学者”特聘教授设岗学科。2016年心理学被学校确立为首批品牌学科进行重点建设。学院建有“认知、学习与儿童青少年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和山东省心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8名,其中教授13名,副教授13名,讲师12名;博士生导师8名,硕士生导师23名; 95%以上的专任教师拥有博士学位。

  学院以创建国内一流的心理学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和学术研究中心为目标,努力构建开放性、创新性的研究教学型学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近年来,学院教师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及国际合作课题100余项,累积科研经费1200万元。在Child Development, Journal of Family Psychology, Social Cognition, Journal of Research on Adolescence, Neuroreport,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sychology, Aggressive Behavior等国际权威刊物及《中国科学》、《心理学报》等国内一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34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70余部,20余项成果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奖励。

  心理学院定于2016年7月16日举行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接收对心理科学感兴趣的优秀本科生进行集中交流,帮助其增强科研兴趣,拓展学术视野,明确未来的研究方向。参营的学员在来年的研究生推免和统考中,如果考试合格,在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录取。

  一、申请条件及招收人数

  1. 全国各高校心理学及相关专业本科三年级在校生,学习成绩优秀,本科期间总评成绩排名在年级前25%,达到所在高校推荐免试生要求或立志报考我院研究生者优先。

  2. 英语水平较好;对心理科学有着浓厚兴趣,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并有志于从事心理学研究工作;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3. 招收学科及专业: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4. 拟接收共60名学员(含本校学生)。

  二、活动安排

  夏令营为期7天,具体活动大致安排如下:

  参观校园及心理学院大楼、开营仪式、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相关政策讲解、专家学术讲座、导师课题组交流、面试暨优秀营员选拔、联欢活动等。

  详细活动日程安排报到时告知。

  三、申请材料及流程

  申请材料:

  1. 《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16年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申请表》1份(见附件)。

  2. 一名相关专业教师(副教授及以上)的推荐意见(格式见附件)。

  3.本科成绩单1份,并附前三年总评成绩在所学专业或同年级的排名(见附件),加盖院系教务部门公章。

  4.其他证明材料(如:学生证,英语水平证书,论文发表,学生科研项目立项书,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或其他实践学习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

  申请流程:

  1. 电子版材料:将申请表、成绩单、证书扫描件等申请材料合并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姓名_学校”,发送到E-mail:yanliangsun@126.com。

  2. 邮寄材料:将申请表、成绩单、推荐信、证书复印件等申请材料一并装入信封,信封正面注明姓名、所在学校及院系,并注明“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16年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申请”,务必以EMS或者顺丰快递方式邮寄。

  四、申请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请者将申请表与相关材料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寄至以下地址,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邮寄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资格审核工作于6月下旬结束,营员名单将于6月底在心理学院网站(https://www.psy.sdnu.edu.cn/ )上公布,并由学院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本人。录取同学须在2015年7月4日前回复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此资格。

  联系人(收件人):孙彦良

  电话/传真:0531-89611146 手机:13967187071 电子邮箱:yanliangsun@126.com

  邮寄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邮编:250358

  五、相关费用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和心理学院将为入选营员提供基本食宿费用、并为外地营员提供往返所在学校(或家庭)与济南之间的交通费补助(需凭火车票报销,按照硬座火车票标准补贴,含动车二等座)。外地学员请自行预订往返车票,并保留好车票于返回后寄回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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