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西部志愿者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25 编辑:bin

  一、工作内容

  2014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在全国选派17500名左右西部计划志愿者(我省选派指标另行通知)。并参照全国项目要求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

  2014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共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适当调整实施区域和服务专项的实施规模,巩固服务新疆项目各项成果,加大服务西藏项目派遣力度。

  二、实施步骤

  (一)招募选拔

  1.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2014年4月21日至5月29日,高校毕业生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s://xibu.youth.cn/)如实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签字,于5月29日之前交到学校项目办(电教2114李老师处)审核备案。收取报名表时,各高校应做好报名意向摸底工作,并于报名结束前将情况主动与省项目办做好沟通,以利于指标分配工作的顺利开展。

  2. 选拔方式

  各高校项目办组织开展报名学生的情况审核、测试等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招募任务。

  (二)集中培训及上岗

  1. 集中派遣培训

  7月21日至31日,为集中报到培训时间,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2. 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三、政策组织保障

  1. 政策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201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

  2. 组织保障

  加强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高校项目办应完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全国、省项目办今年继续对服务县、高校项目办进行年度考核。团省委和省项目办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项目办和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

  四、经费保障

  1. 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2. 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3.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服务西藏专项人均5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在全国项目办拨款后,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各高校项目办。

  五、地方项目

  山东省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是西部计划的地方项目,为共青团组织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牵头承办,并按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项目,享受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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