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军医大学2016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9-23 编辑:少冰

  第二军医大学全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训练管理部直属的一所为军队培养医学专门人才及卫生管理干部的全国重点医科大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第二军医大学2016年招生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限理科、英语语种。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招生对象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报考当年8月31日),未婚。

  2.政治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卫生事业。参加各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的政治考核,且结论为合格。

  3. 身体条件。参加各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军检,面试结论为合格。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有关要求。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退回生源地省级招生办。

  三、招收办法

  1.我校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第一批次普通高等学校投档。

  2.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为各省一本线。录取专业之间不实行级差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专业调剂及学校学科专业需求确定录取方案。

  3.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四、享受待遇

  1. 招收预备军官学员。学员入学时暂不办理参军入伍手续,与学校签订《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培养协议书》。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学校每月发给学员900元生活补助费,享受合理免费医疗待遇。

  2. 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综合素质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并择优选拔部分毕业学员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同时注销户口,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分配到部队工作,其余学员面向社会自主就业,可以优先招聘录用为军队文职人员。选拔为军队干部的毕业学员,入伍时间统一从入学当年9月1日起算,八年制学员第五学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

  3. 学校建立了系统完善的荣誉激励机制,在校期间可申请一、二、三等奖学金,参加“优秀学员”、“学术之星”、“军体之星”、“校长奖”等评选,对优秀的毕业学员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

  4. 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毕业学员均可报考硕士研究生,录取名额在当年毕业分配计划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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