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2016年冬季供暖煤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20 编辑:少冰

  陕西师范大学简称“陕西师大”、“陕师大”,坐落于世界历史名城、十三朝古都——西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之一,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大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2016年冬季供暖煤采购招标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一、项目名称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2016年冬季供暖煤采购招标。

  二、煤质要求

  混煤,低位发热量≥5300大卡/公斤,全硫<0.8%,灰分<15%,挥发份>25%,结焦性4级以下。煤块最大直径不超过125px,其中0-6mm细煤不超过总量的40%,0-3mm的细削应小于总量的20%。

  三、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中含煤炭销售资格;

  2.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3.2013-2015年有500万元及以上供煤业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凡进入陕西师范大学及兄弟院校招投标黑名单的公司不得参与报名;同时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出现违法违纪及不良记录的公司不得参与报名;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凡通过资格审查及业绩核查的申请人,方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525办公室

  3.报名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016年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煤质检验报告、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后退还原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老师 李老师

  电 话: 029-8531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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