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有报考意向的同学们可以阅读了解一下,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第一条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精神,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引导学生全面拓展综合素质,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订工商管理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在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成立由院负责人及教授代表组成的免试生推荐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承担本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领导与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条 推荐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位学生)。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无任何不及格课程或因课程不及格、旷考等原因产生的重修课程,学分绩点在2.5及以上且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所在专业排名前30%。非涉外专业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四级考试成绩在530分以上或者六级考试成绩在430分以上,涉外专业大学英语(或其它语种)六级考试成绩在530分以上,或所有专业雅思IELTS成绩在6.5分以上、托福TOFEL成绩在84分以上、GMAT成绩在560分以上且作文4分以上。以上成绩均应至推免申请截止日内有效。(工商双语实验班按照涉外专业标准执行)。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2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中至少1名教授)教师的推荐信。
第四条 推荐工作程序
(一)依据学校推免生工作计划,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计划。
(二)学院依据学校领导小组下达的推免生控制指标确定学院推免生初选指标。
(三)学生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所规定的条件,可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四)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和本条第三款之规定,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凡符合要求者,由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对提出申请学生的平时学业成绩、学术科研能力和综合能力材料进行复核并进行综合评分,并按评分成绩高低排序后在学院内向学生公示名单,经过3天公示期,学院根据推荐指标确定初选名单。
(五)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对学院初选学生评分进行复审确认。
(六)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校领导小组下达的可接收推免生名额择优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七)学院推荐学生要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登记表》,经学院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
(八)为保证拔尖人才的脱颖而出,学校对获得高级别奖项等的学生实行直升推免生的办法。直升推免生资格由教务处统一认定。学校不再单独下达直升生指标,直升生由各学院在本学院推免生指标中综合考虑。直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考核。
第五条 推免生考核分数的构成
考核分数由基础分、综合能力加分和学术科研能力加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分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加分上限为5分,学术科研能力加分上限为5分。
(一)基础分(100分)
基础分为前三年所有必修课(通识教育基础课、通识教育核心课、大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方向课(不含跨专业课程)加权平均分。如及格课程有再修或重修记录,均以第一次成绩计算。(由于2012级培养方案专业方向课没有单独要求学分,基础分为前三年所有必修课(通识教育基础课、通识教育核心课、大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加权平均分。2013级起按新办法执行。)
(二)综合能力加分(上限5分,不含各种奖学金,各项加分均以证书或文件原件为准)
1.获得各类荣誉称号,每项计:
省(市)级(分) | 校级(分) |
2 | 0.5 |
称号 | 级别 |
优秀大学生 | 省(市)级、校级 |
三好学生 | 省(市)级、校级 |
优秀学生干部 | 省(市)级、校级 |
优秀共产党员 | 省(市)级、校级 |
优秀共青团员 | 省(市)级、校级 |
优秀共青团干部 | 省(市)级、校级 |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省(市)级、校级 |
成都市一专多能长才活动优秀青年学生 | 市级 |
注:同一称号不可以累积加分,只取最高分。
2.参加各种科技、学术、文体竞赛获奖者,每项计:
国家级(分) | 省(市)级(分) | 校级(分) | |
一等奖(或第一名) | 5 | 2 | 1 |
二等奖(或第二名) | 3 | 1.5 | 0.5 |
三等奖(或第三名) | 2 | 1 | 不计分 |
活动、比赛 | 级别 |
“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 | 国家级、省(市)级、校级 |
“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国家级、省(市)级、校级 |
本科科研项目竞赛 | 国家级、省(市)级、校级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国家级、省(市)级、校级 |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 国家级、省(市)级、校级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国家级、省(市)级、校级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大赛 | 国家级、省(市)级、校级 |
辩论赛 | 国家级、省(市)级、校级 |
WSU-SWUFE全球创业计划大赛 | 国家级、省级 |
四川省高校管理咨询精英挑战赛 | 省级、校级 |
营销策划大赛 | 校级 |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 校级 |
大学生艺术节 | 省级 |
五月校园艺术节 | 校级 |
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 | 校级 |
英语节 | 校级 |
运动会 | 校级 |
注:
① 此类竞赛主要是指由党、政、军、团等组织主办或举办,非政府组织主办的各类竞赛获奖情况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后予以级别认定并相应评分。
②同一赛事多层次获奖,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同一赛事多届次参赛,只加一次分,以最高等级加分。
③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体育、艺术专业类竞赛获奖加分按 1/2 计,趣味性体育比赛按1/4计。
④奖项含有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视为一等奖、其余等级相应下调一级,获得特等奖后参加的附加赛事,如辩论赛、演讲赛等不计分。
⑤校园文体活动只认定由学院组织并代表学院参赛的赛事。
⑥团体比赛需除以参赛人数。
3. 在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中作出贡献、被有关媒体报道并有党、政、军、团相关组织作出书面表扬的,一例加0.5至2分。
活动 | 媒体报道及书面表扬 |
见义勇为 | 相关媒体为党政主流媒体如:中央、省级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省级党政报或党、政、军、团工作专报;党、政、军、团相关组织为:党、政组织指省级及以上,军指军级及以上,团组织指省级及以上。 |
救灾抢险 | |
志愿服务 | |
支教扶贫 |
1、在期刊和报纸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报刊级别 | 每项加分 |
外A | 5 |
A和外B | 4 |
B1和外C | 2 |
B2 | 1 |
B2以下 | 0 |
注:
①刊物分类参见学校科研处《西南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分类》及其管理办法,2013年5月前发表的按2009版执行,2013年5月以后发表的按2013版执行。以杂志原件为准,用稿通知一律不承认。
②申请的文章内容必须与本专业相关,原则上只认可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如跟本院教师合作发表文章,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加分,其余作者不加分。
③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对申请论文加分的同学进行答辩,一旦查实论文系学术造假,将取消申请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2、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国家级项目:已经结项,项目负责人加0.5分,除过负责人,团队中还有4人以内的(含4人),其余团队成员每人加0.25分;除过负责人,团成员人数在4人以上的(不含4人),其余团队成员得分按照1/n计。
省级项目:已经结项,项目负责人加0.4分,除过负责人,团队中还有4人以内的(含4人),其余团队成员每人加0.15分;除过负责人,团成员人数在4人以上的(不含4人),其余团队成员得分按照0.6/n计。
注:
①仅指教务处组织申报并通过结项答辩的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②若一人参加多个项目,只记一个项目,按最高得分计,不累加。
其它本细则未列项目由工商管理学院工作小组核定后予以级别认定并相应评分。
第六条 学生对推免生工作或名单有异议,可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校内学生申诉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条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不能按期毕业或者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本科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
第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