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11-25 编辑:1041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的法律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培养高层次实用型法律人才,根据重庆市学位办有关精神,我校2013年面向社会举办法律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法律硕士

  人数:40-60人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在法律工作领域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3.不具备上述第二项条件,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者,报名条件可放宽到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的大专学历,但该类进修学员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及手续

  1.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10日-2013年3月10日(节假日除外,3月中旬开班)。

  2.报名方式:本人到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提交个人资料并交纳报名费。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已填写的《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课程班报名表》(报名表可函索、传真、网上下载);

  (2)本人本科或专科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6张1寸、2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

  (4)报名费50元。

  四、资格审查及收费标准

  1.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入学通知书,建立学习档案,并缴纳第一年学费。

  2.学费:7000元/人·年,两年共14000元(不含申请学位及论文答辩费用),分年缴清。进修班正式开课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视为自动放弃学习资格,不退相关费用。如因校方客观原因不能开班,报名费等将如数退还。

  五、课程设置

  本课程班开设12门研究生课程,每门课程40个学时。开设课程有:经济法实务,民法实务,刑法实务,商法实务,知识产权法实务,刑事诉讼法实务,宪法、行政法实务,民事诉讼法实务,应用法理学(含法史),国际经济法实务,房地产法实务,实务。

  课程如有变动,以开班时的正式通知为准。

  六、教学、考试方式

  1.本进修班采取集中授课与学员平时自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集中授课及考试均安排在双休日或节假日进行。

  2.全部课程分4个学期(两年)讲授,选派学校优秀的教师授课。

  3.考试采取课程作业、论文及期末闭卷笔试形式。

  4.上课及考试地点均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

  七、学员结业及证书

  1.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含60分),将获得由西南政法大学颁发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未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或成绩不合格者,不发结业证书,可发单科成绩证明。

  2.凡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规定,可向西南政法大学申请硕士学位。

  八、申请硕士学位办法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的学员,可以申请参加每年5月份国家组织的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学员通过两科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和获得由西南政法大学颁发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后,可以向学校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写作,由学校安排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3.学员通过论文答辩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单 位: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宝圣大道301号西南政法大学敬业楼4011室

  邮 编:401120

  联系人:蒋老师 023-67258598 谢老师 023-67258537

  传 真:023-67258598

  E-mail:xzyjsb@supsl.cn

  QQ群号:196265738(西政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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