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2015年药学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发布时间:2017-03-07 编辑:bin

  经教育部批准,2011年宜春学院成为首批获准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院校之一。按照国家统一招生安排,我校招收2015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学生毕业时,符合学历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取得研究生学历和药学硕士学位双证。

  一、我校专业硕士研究生调剂专业

  专业学位代码:105500

  专业学位名称:药学(药物研发与生产技术、临床药学)

  二、调剂要求

  凡达到2015年国家统一规定的硕士A区复试分数线,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且报考专业与药学专业相近的考生,我校均接收调剂。

  为便于我校统计预调剂名单,及时与考生联系,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按照如下程序操作:

  1.及时、准确地提供个人考研成绩。

  2.在我校化学与生物工程网站(https://yjsc.ycu.jx.cn)下载并填写《宜春学院2015年攻读药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发送至我校研究生处信箱(ycxyyjsc@163.com)。

  3.国家录取分数线公布后,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填写调剂申请,我校将结合初试成绩、提交调剂申请顺序等情况,确定调剂名单。

  4.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按规定时间来校参加复试。

  三、复试办法

  1、复试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考生复试期间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指定体检医院统一收取。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药理学笔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优惠政策

  为确保我校2015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减轻就读我校研究生的经济压力,为其提供优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校对2015年录取到我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给予相应优惠政策。收费标准及具体政策如下:

  1、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成功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助学金12000元/生,第二、三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助学金8000元/生/年;凡调剂录取我校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助学金10000元/生,第二、三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助学金8000元/生/年。

  2、学校免住宿费。住宿条件为2人一间。

  3、凡录取我校考生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4、每学年开展一次国家奖学金评选,获奖者奖励金额为20000元/生。

  5、每学年开展一次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评选,获奖者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

  6、每学年开展一次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获奖者奖励金额为8000元/生,评选比例为40%。

  7、每学年开展一次宜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评选比例为20%(一等奖学金5%、二等奖学金7%、三等奖学金8%),奖励金额为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江西省学业奖学金与宜春学院学业奖学金不重复获得。

  8、提供“三助”岗位: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300—600元/月岗位津贴(每学年按实际上岗时间计算)。另外,研究生导师将视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研究生生活补助不低于1000元/生/学年。

  9、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

  10、复试:凡参加我校复试考生,学校免除其复试费。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学校报销其往返路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出租车票除外,路程区间一般为考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至宜春市距离,特殊情况须征得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报销)。

  此办法适用于2015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中成功调剂到我校就读的考生。

  五、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c.ycu.jx.cn/)及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网站(https://hsxy.ycu.jx.cn/)将及时发布2015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请考生查询。

  2.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所报考专业学院联系。

  联系电话:0795—3201985(院办);18979539940(陈老师)

  邮箱:ycxyhsxy@126.com

  3.宜春学院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5—3201239;0795—3202148(传真);

  15970598888(彭老师)。

  邮箱:ycxyyj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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