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16 编辑:bin

  一、接受调剂专业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计有部分计划缺额,拟调剂接收基础医学(10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两个一级学科的科学学位考生,和临床医学(1051)专业学位考生。国家复试线公布以后,沈阳医学院主页和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网站将公布复试具体安排,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二、攻读我校研究生的相关政策

  (一) 学费

  国家教育部规定由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新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执行辽宁省相关文件收费标准。

  (二)奖学金体系

  1、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标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统一评审。

  2、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人•学年(占研究生人数10%),二等奖学4000元/人•学年(占研究生人数30%),三等奖学2000元/人•学年(占研究生人数40%)。

  3、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将获得一次性奖励。

  4、硕士研究生新生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学生减免一年学费。

  (三)助学金体系

  1、国家助学金:经考核合格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按1000元/月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年发放10个月。

  2、三助助学金 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每月可获得500~1500元助学津贴。

  3、国家助学贷款:依照相关国家规定执行。

  4、经济困难研究生基金:学校开辟绿色通道,支持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入学。

  (四)其他

  定向攻读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同时学校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会。

  三、调剂的基本条件

  1.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准予参加复试的条件。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不接受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的调剂。

  四、调剂流程

  符合我校接受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我校招生名额尚有缺额的院系进行复试,具体程序如下: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开通前,有意向调剂到我校的考生须填写《沈阳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登陆 https://www.symc.edu.cn/下载)进行预报名,并将以“考生姓名+调剂申请”命名的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尽早发送至邮箱 (symcxkjs@126.com)。我校将对您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

  2. 学校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之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发布缺额专业接受调剂信息,并在沈阳医学院网站(https://www.symc.edu.cn)同时发布调剂公告。

  3. 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之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根据我校公布的缺额信息履行调剂程序填报调剂信息。

  4. 学校通过研招信息网调剂平台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要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我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

  5. 复试方案与安排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通过沈阳医学院主页和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网站向考生公布。

  6. 我校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待录取考生,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录取,录取考生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7.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考生,视自动放弃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老师、李老师、杨老师、潘老师

  联系电话:(024)62214799、62215806

  Email:symcxkjs@126.com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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