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11149)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亲手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2012年12月,学校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正式获得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2015年,我校拟招收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45名,学制2年。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情况,尚有缺额,需要调剂。现公布调剂信息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专业代码
专业:社会工作;专业代码:035200。
二、调剂要求
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划定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且符合国家教育部关于2015年研究生调剂政策。
三、调剂程序
1.在调剂系统开通之前,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将《中华女子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电子版(可在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信息网下载)发至电子信箱:yanzhao@cwu.edu.cn, 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初试成绩+原报考专业+原毕业学校”(如丁叮+378+社会工作+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写调剂意向。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本人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申请。
3. 学校将审核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的调剂生源信息,按照学校的专业招生条件,遴选并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
4. 学校在网上调剂系统发布复试通知,公布复试科目、复试形式及复试时间。考生在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视为放弃),并按时来校参加复试。
5. 学校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向通过复试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四、奖助及优惠政策
1. 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名额指标由国家下达)。
2. 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助学金6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3. 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共3个等级;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0元、8000元、6000元;评定比例分别为在读人数的5%、10%、30%,覆盖面达45%。
4. 提供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酬金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5元/小时。
5. 设立专项研究生科研基金,用于鼓励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及发表学术成果。
6.提供海外交流与合作的机会。我校将选派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海外交流与合作。
7.推荐就业。学生毕业后,同等条件下,联合培养单位优先考虑录用。
五、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cwu.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www.cwu.edu.cn/yjsc/
通讯地址:北京市育慧东路1号 中华女子学院 邮编:100101
咨询电话:010-84659610
传真:010-84659610
电子信箱: yanzhao@cwu.edu.cn
特别说明:本公告若与国家2015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