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复试安排

发布时间:2017-11-26 编辑:1041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号)和我校2014年硕士生入学复试办法,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细则

  一、指导思想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查。

  二、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3.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等方面的考察。

  4.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录取专业人数的120%左右名额进行差额复试。

  5.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6.已经复试过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

  三、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分配各专业点当年的招生名额,负责制定专业面试基本原则,审批复试名单,统一协调学院的复试工作。

  2.各专业复试小组应由3-5名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组长1人,另外须配备1名记录员。各专业复试小组的职责是: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考生的专业课综合面试等其他复试工作。确定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1.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学术型学位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考察考生的实践能力及应用能力。

  2.复试方式

  (1)笔试

  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研究生部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货币银行学和国际贸易学,考试时间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供综合评估参考,由学院统一组织。

  (2)综合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两个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设定以下主要参考指标: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设定以下主要参考指标

  1)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2)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3)获奖和科研、社会实践情况

  面试由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总分100分。

  五、复试时间

  学校复试时间统一安排在3月底到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研究生部和学院复试前在校园网上公布复试名单,考生凭有效证件直接到学校参加复试。

  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六、录取成绩计算及排名

  1)录取成绩的计算:(初试成绩/5)*55%+复试成绩*45%

  2)根据排名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参考。

  七、咨询申述

  部门:经济学院

  电子信箱:jingjixueyuan208@163.com

  电话:26669767

  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行政办公室(30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