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上海市属重点大学,享有中国“制造业黄埔军校”的美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上海理工大学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成立院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学院评审委员会应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思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建议成员5人~9人,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填写《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附件1)。
二、制定评审细则
各学院应在《2016年上海理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框架体系下,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评奖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评选可以参考以下几方面:
1. 成绩。对新入学的研究生,重点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复试考核评价情况。对二、三年级研究生,考察在读期间课程学习成绩;
2. 各类研究成果(论文、专利、优秀艺术作品等)、科技竞赛获奖等。新入学研究生获得的各类成果、获奖等须为2015年9月1日之后;
3. 政治思想表现(具有一票否决作用)、导师评价及参加集体活动情况;
前两项占权重一般不低于80%。
4. 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申请时不可重复使用当年参评的研究成果及获奖材料。
三、评审程序
9月26日~10月8日:研究生申报阶段
1. 申报条件
已进行学籍注册且在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2014级、2015级、2016级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延迟毕业或在职攻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详见《办法》中的参评资格)。
2. 申报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
(2)《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见附件3)。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提交2封同行专家推荐信(其中1封可由境外高校专家撰写),硕士研究生可提交1封校外专家推荐信。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
(3)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发表论文的期刊复印件原件及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10月9日~12日:学院评选阶段
学院应根据《办法》的要求,开展申报材料评审,公开答辩等工作,按学校下达名额确定入选名单,同时确定一定数量的备选名单。
10月13日~19日:学院公示阶段
学院应将入选名单与备选名单同时公示。若公示期间对入选学生有异议并查实,则按备选名单顺序递补。
10月20日~29日:学校审定及公示阶段
校领导小组将审定入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若公示期间对入选学生有异议并查实,则按备选名单顺序递补。
四、评审材料提交
各学院要抓紧汇总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结果。
1. 10月8日17:00前,提交《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及各学院评审细则电子版;
2. 10月19日,提交《2016年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
3. 10月20日前,按以下要求将相关书面材料及其电子版本报送研究生院;
(1)按研究生公示顺序排列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
(2)评审报告,主要包括评选工作的经验总结与存在问题,获奖学生事例宣传;
(3)备选名单及相关材料。
研究生院联系人:刘琼 电话:5527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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