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5 编辑:少冰

  随着2017考研的到来,相关的考研信息也开始出台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青海大学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相关通知,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检查组织

  成立校、院(系)两级教学检查小组。学校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由研究生院牵头,负责教学检查组织并对检查工作做出评价;院(系)教学检查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学位点负责人、导师和研究生教学秘书为成员,负责本院(系)的教学检查和评价工作。

  二、检查时间

  9月5日-9月18日

  三、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和学生到位情况;任课教师课堂教学组织情况。

  2.教师授课计划、教学任务与课表落实情况。

  3.教师讲义及课件等教学文件准备情况。

  4.教学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

  5.上学期教学文件、试卷等的复核、存档工作。

  四、检查形式及要求

  (一)院(系)自查

  1.各院(系)做好期初考勤工作,检查研究生注册报到情况,填写《青海大学研究生注册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9月6日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各院(系)对研究生教学任务安排和任课教师到位及教学文件准备情况等进行检查、审核,填写《青海大学研究生教学任务汇总表》(附件2)、《青海大学研究生期初教学情况检查表》(附件3)。

  3.各院(系)要深入研究生课堂检查学生出勤、教师到课及课堂教学组织等情况,保证教学秩序稳定。填写《青海大学开课第一天研究生到课情况统计表》(附件4)。

  4.自查工作结束后,各院(系)要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填写《青海大学研究生期初教学检查总结简表》(附件5)。

  5.附件1至附件5一式两份,一份院(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留存,一份于9月19日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学校检查

  1.开展开学首日教学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出勤、教师到课情况。

  2.依据各院(系)报送材料,抽查各院(系)自查情况。

  3.公布检查结果,就研究生期初教学工作与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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