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16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7-12-14 编辑:少冰
  随着2017考研的接近,相关的考研信息也开始出台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西北政法大学2016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工作安排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2016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的学生务必于11月10日之前提交申请学位的所有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二、根据《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规定,我校对所有申请学位人员的论文都必须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只有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规定的学位论文才能进行论文送审环节,经检测过的学位论文在答辩结束前一律不允许修改。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发〔2014〕3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学位发〔2014〕5号),我校将对学位论文实施抽检。
  四、申请博士学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个人上网填报信息
(11月4日—11月10日)
1、个人填报学位授予信息
请申请人于11月10日前登陆网站(https://www.cdgdc.edu.cn/xwxxcj/10726/)填报个人学位信息(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所有信息输入完毕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并在系统下打印出《西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
具体要求见《西北政法大学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使用说明》。
个人提交申请材料
(11月7日-11月10日)
 
2、个人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凡是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在11月10日前准备好以下材料提交到所在学位办:
(1)博士学位申请书2份;
(2)学位论文自评表5份;
(3)西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1份;
(4)答辩申请表2份;
(5)博士研究生毕业登记表2份;
(6)符合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纸质版学位论文10本(其中5本要求符合盲审格式)及电子版1份。
    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应当是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推荐的最终定稿,在答辩结束前一律不允许修改,提交论文电子版必须与纸质版一致。
学位论文电子版采用word文档格式,一律采用以下格式命名: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名称.doc。
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11月11日-11月12日) 3.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位办负责将需要检测的学生论文上传到“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并进行论文检测报告的分析处理等工作。未在规定期间内进行检测或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论文,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具体规定见《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
论文评阅(11月13日-11月30日) 4.论文评阅
学位办负责将符合条件的论文送交相关专家进行评阅。论文评阅采取双盲评阅的方式,论文作者须提交5本符合盲审格式的纸质论文,不得出现作者信息。
各专业组织论文答辩(
12月1日-10日)
5.论文答辩
各专业答辩时间及地点由各导师组安排,并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报学位办备案,答辩时所需论文和表决票由答辩秘书在学位办领取。
论文答辩结束后所有材料按一人一袋装入学校专用学位材料档案袋内,由专业答辩秘书仔细审核相关材料后交学位办。
 
学生向图书馆提交论文
 
6.提交论文
学生在答辩后三日之内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二本,具体地点在北区图书馆二楼阅览室咨询室。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85385418
注:已通过论文答辩但答辩委员会要求进行论文修改的学生,请按照要求及时认真修改并重新制作打印论文提交图书馆和秘书处存档。
12月中下旬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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