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现场确认限制条件
根据省招考办文件规定,在我市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必须是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的考生和报考“管理类联考”的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及审计硕士三个专业的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必须是在朝阳师专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朝阳市中心医院“3+2”学习的承德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必须是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在朝阳市域内的考生。报考沈阳音乐学院和鲁迅美术学院的考生须选择沈阳市内5区招考办报考点进行报名和现场确认,在我市报考点报名无效。
二、考生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及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非应届毕业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工作证明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和户口簿要留存复印件。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确认。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 号)文件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150元。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
现场确认地点:朝阳市教育局办公楼一楼(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朝阳市委党校南500米)。乘车路线: 5、6路公交车到朝阳市教育局站下车。
联系电话:0421-2620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