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新疆大学考点考生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12-23 编辑:少冰

  随着2017考研的到来,相关的考研信息也开始出台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新疆大学考点考生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2017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新疆大学考点考生注意事项

  1、新疆大学考点各考场均分布在新疆大学校本部。

  2、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上午8:00、下午13:30)进入考场;考生迟到15分钟(上午8:45、下午14:15)不得进入考场;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上午11:00、下午16:30)后允许考生交卷离开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时,请主动出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考生仅需备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和2B铅笔(专业课考试自备订书机),其它文具如有需要由考点提供。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5、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草稿纸及其它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考生不得将考场所发物品带出考场,否则后果自负。

  6、所有考试科目答案必须写在答题卡(纸)上,写在试卷和草稿纸上均无效;所有考试科目(除外国语及招生目录中所列用民文命题的考试科目)均用汉文答题,其它语种答题均视为无效答题;所有考试科目(除机读卡和必要的绘图题目外)均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答题,铅笔答题无效。考生答题时必须按照试题序号对应的答题序号进行答题,答题不得超出答题区域。考生答题时禁止使用涂改液、修正带或透明胶带改错。

  7、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瓶装饮用品、橡皮、尺子、手表、文具盒(笔袋)等进入考场。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入考场一律按作弊处理,取消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8、本考点除乌鲁木齐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配备的无线电信号监控车外,还配备了金属探测仪、“作弊克”、“ 监考大师”、无线耳机等反电子产品作弊工具。请考生端正考风,诚信考试。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10、温馨提示:每场考试开考前,考生可在2号教学楼、化学楼、11号教学楼一楼大厅休息待考;由于每场考试入场时都要检查考生携带的各种包,为了不耽误您的入场时间,请大家尽可能不要带包参加考试。

  11、纪检监督电话:858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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