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 ||
专业 | 计划 | 招生范围 |
音乐学(师范) | 60 | 江苏 湖南 湖北 河南 江西 河北 安徽 |
音乐表演 | 40 | 江苏 湖南 湖北 河南 江西 河北 安徽 |
美术学(师范) | 40 | 江苏 湖南 湖北 河南 江西 河北 安徽 |
环境设计 | 110 | 江苏 湖南 湖北 河南 江西 河北 安徽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0 | 江苏 湖南 湖北 河南 江西 河北 安徽 |
二、专业考试、报名 | |||
省份 |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2月18-19日 | 2月21日(美术) |
(音乐北校区、美术南校区) | 2月20-21日(音乐) | ||
河南 | 郑州市第24中学 | 1月15-16日 | 1月17日(美术) |
1月17-18日(音乐) | |||
湖南 | 湖南师大音乐学院 | 1月27-28(音乐) | 1月29-30日(音乐) |
考试院安排 | 2月15-16日(美术) | 2月18日(美术) | |
湖北 | 沙湖考试基地(武汉市武昌友谊大道学院路12号) | 1月24-25日(音乐) | 1月28-29日(音乐) |
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54号) | 2月28-29日(美术) | 3月4日(美术) | |
江西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1月8-11日 | 1月15-16日(音乐) |
1月15日(美术) | |||
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2月21-22日 | 2月23日(美术) |
2月23-24日(音乐) |
1、报名时应办理手续
(1)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及考生所在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明。
(2)缴纳报名费、考试费:美术类150元,音乐类200元。
(3)领取《扬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4)实行网上报名的省份,按网上报名的要求报名。
2、专业考试科目
音乐类(满分300分)
(1)视唱(80分):5套试题中抽选一套。
(2)专业主修(200分):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
(3)加试科目(20分):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主修科目重复。
美术类(满分400分)
(1)素描:8开画纸,人物头像(提供图片)。(时间2.5小时)
(2)色彩:8开画纸,静物默写。(时间2.5小时)
3、考生食宿自理,自备画具、乐器、用具。
4、我校只招文科类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则皆可报名),不接受考生跨省参加考试。
5、考生须持报考我校的《扬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准考证(或报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6、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自己的成绩,网址:https://zhaoban.yzu.edu.cn/。专业考试成绩不查卷。
三、文化考试
考生按所在省份招办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及其它有关规定参加高考报名及全国(省)统一文化考试。
四、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所在省专业统考成绩须合格),符合填报志愿基本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
五、录取原则
1、合格分数线确定办法:
专业分数线按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文化分数线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分数线;
2、录取办法:
(1)音乐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各省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各省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六、学费标准:2015年为6800元/生·年.
七、联系方式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美术类联系人:谢老师、钱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72226 87971618
音乐类联系人:韩老师、钱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93664 87971618
八、如果国家或江苏省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