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发布时间:2017-12-22 编辑:少冰

  随着2017考研的到来,相关的考研信息也开始出台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扬州大学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审核工作时间安排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11月30日前学院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审核、提交各类学位申请数据,学位申请数据库与学生对应关系如下:

  1、学术学位博士.dbf:学术学位博士

  2、专业学位博士.dbf:专业学位博士

  3、学术学位硕士.dbf:学术学位硕士

  4、专业学位硕士.dbf:专业学位硕士

  5、同等学力硕士.dbf:高校教师、中职教师、同等学力硕士

  二、12月9日前学院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审核、提交《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核心期刊论文汇总表》;报送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原件并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核心期刊论文查询证明》,成果材料每生一袋分装。

  三、12月12日前学院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表决结果;报送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学位申请书、表决票、论文评阅书、研究生学籍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表决票种类如下:

  1、学术学位博士表决票

  2、专业学位博士表决票

  3、学术学位硕士表决票

  4、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表决票

  5、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表决票(在职硕士)

  6、同等学力硕士表决票

  四、12月14-16日研究生院集中审核各类学位申请材料。

  五、12月18日前研究生院完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会材料。

  本次学院学位申请材料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均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学院研究生秘书和学生本人应各司其职,在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前完成学生个人信息录入和校核;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成绩、培养环节校核;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信息录入和校核。

  为顺利完成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审核工作,学院应根据本通知细化学院的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日程。

最新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