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15年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9-26 编辑:1041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简称MA)研究生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简称MFA)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及各专业方向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数、学科需要及办学条件、考后生源情况等确定。招生类别包括非定向、定向等。

  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学术型学位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专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其目的是培养既具有扎实理论基础,更具有艺术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考生报名时应注意类别选择。

  二、学制与学费

  学制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全日制MA每学年学费为8000元;全日制MFA每学年学费为20000元。

  三、报名

  参加文学硕士研究生和艺术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亦不得跨专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科目:大学语文、文艺理论与常识。(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所有学术型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所有参加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并需有相关专业的实践经验及省部级及以上作品奖项。)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2015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按国家相关政策报考。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不限。报考表演艺术研究方向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名办法、时间、地点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部分网报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凡我校公布的专业目录中研究方向名称前面标有“▲”的研究方向,因部分考试科目需在上海戏剧学院本校进行,故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因没有正确选择报考点造成无法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2、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确认地点:选择在上海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到上海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报名,选择在外地参加初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现场确认手续:必须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确认报名信息,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如不进行现场确认即为报名无效。

  五、准考证

  下载打印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我院将根据考生报考信息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学校不再另发放准考证,请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完成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应认真阅读我院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公告,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若录取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就读期间不脱离原工作单位的人事、档案、待遇等关系;录取前定向培养硕士生、用人单位、招生学校之间需签署合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也需签署合同。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类别,一经现场确认签字后,报名信息不再更改。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所报考的专业、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

  5、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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