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10-28 编辑:1041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及“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院校,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

  学校秉承“追求卓越,止于至善”的办学理念,发扬“勤求博采,厚德济生”的校训精神,致力于传承中医药学术和文化,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中医药人才、解决中医药重大科技问题、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难杂病的重要基地,为中医药事业和人类健康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学府。

  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有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另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48个,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8个。形成了以国家重点学科为龙头的优势学科体系,重点学科的数量和专业覆盖面在全国中医药院校中保持领先地位。2012年经教育部评估,我校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学科全国排名第一,中药学学科全国排名第二。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中医药人才。

  二、培养类型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在招生目录中,专业代码以“105”开头的专业均培养此类型硕士研究生。

  三、招生规模

  预计招生750人。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

  5、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报考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毕业时将被授予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4)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当年9月1日)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可以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要求一等奖排序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④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学校不提供奖学金。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方式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网址: https://yz.chsi.com.cn(公网) 或 https://yz.chsi.cn (教育网)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六、我校综合考试有以下几类:

  1、306西医综合:300分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2、307中医综合:300分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3、308护理综合:300分由我校命题。含基础护理学、护理学导论、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4、350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00分由我校命题。含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中药学5、701中药综合1:300分由我校命题。含中药学、分析化学、 中药化学

  6、702中药综合2:300分由我校命题。含有机化学、分析化学、中药化学

  7、703药学综合1:300分由我校命题。含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

  8、704药学综合2:300分由我校命题。含微生物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

  9、705管理综合:150分由我校命题。含管理学基础、管理心理学、社会医学、卫生经济学

  七、2015年考生须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八、入学考试

  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成绩2月份在我校网页上查询,有关复试的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公布。

  九、我校2015年专业目录(附件1)中可招收跨门类考生的专业包括:学术型专业(专业代码以1005、1006、1007、1008、1204开头,临床医学院的相关专业除外)、中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600)以及护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5400)。跨门类报考中医学(专业代码以1005开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初试通过后均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医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4﹞11号】规定,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十、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我校网页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十一、我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要求参加复试人员均须出示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应届生须出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据的证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此带来的后果,考生自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