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3-12 编辑:bin

  一、学校概况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国内最早开设企业管理专业和开展商科教育的高校之一,也是最早开办MBA教育的北京市属高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MBA教育中心秉承“崇德尚能,经世济民”的校训,努力培养通晓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商业运作规范,具有“开放、创新、务实、合作”的企业家精神及高效领导力和执行力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2015年我校继续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专业代码:125100。

  二、MBA项目特色

  实力雄厚的教师队伍

  我校MBA教师的整体教学、研究水平,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得到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也得到广大MBA学生的高度评价。

  先进的课程理念

  按照国际先进的教育理念,博采国内外名校众长,并结合我校特点精心设计的课程体系,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前沿性和突出的实践性、应用性。

  坚实宽广的实践平台

  与中国海尔集团、北大纵横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知名企业共建实习实践教学基地;与课程学习相结合,组织企业移动课堂、管理实践与创新项目研究等;定期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或企业家开办讲座,极大地开阔了学生的眼界,增强了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和庞大的校友网络

  由各届MBA校友会、MBA联合会组织开展的丰富多彩的专业沙龙、各类商业竞赛、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构成我校MBA教学不可或缺的“第二课堂”。十届近千名MBA毕业生广泛分布在各行各业,为MBA学生的职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校友资源和源源不断的推动力。

  丰富的国际教育资源和国际化氛围

  我校与境外一些著名大学和商学院合作开展的双学位项目、全球多个地区的短期交流及游学和国际联合课程等,帮助学生深入了解不同国家、地区的商业文化和商业模式,培养国际化思维及跨文化沟通与管理的能力。

  优越的区域位置

  我校MBA的办学点地处商业机构林立、商业氛围浓厚、商业设施齐全的北京CBD区域,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这一优势将随着北京CBD建设的推进而愈益彰显。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2年7月及之前毕业);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3年7月及之前毕业);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0年7月及之前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党校本科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5)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微博)留学 (微博) 服务中心的认证;

  (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程序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https://yz.chsi.cn

  公众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3.报名点选择:所有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必须选择“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为报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无效。

  (二)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网上报名成功后,2014年11月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和电子照片采集。未进行电子照片采集的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请于2014年11月初查看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于2014年12月底~2015年1月初,自行登录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s://yjs.cueb.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准考证。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专业硕士教育中心网站(https://mba.cueb.edu.cn/)上公布,请考生在2014年9月份注意查看。

  五、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15年1月(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

  4.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英语二(100分)。

  考试大纲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等联合制定的《2015年MBA/MPA/MPACC联考考试大纲》、《2015年MBA/MPA/MPACC联考辅导教材》(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 )。

  (注: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

  5.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自行查询下载。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一般在2015年3~4月在我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进行(具体请届时查看专业硕士教育中心网站)。

  2.复试内容:英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面试、政治笔试、心理评测。

  3.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5.资格审核。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报告);

  (2)本人简历(5份);

  (3)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请自行下载、打印、盖章);

  6.体检:通过复试的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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