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后方可报考。
(二)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的专业学位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金融、保险、应用统计、国际商务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工商管理(MB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含专业学位考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上认真、详尽、准确地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并记住网上报名号及密码。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报考专业、选考科目及相应的代码,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2、现场确认:2014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见教育部通知),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缴纳报名费、采集本人图像信息。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网址: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s://yz.chsi.cn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资格审查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核验。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
1、全国统考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2、金融初试科目:政治、数学三、英语二、金融学综合。
3、保险初试科目:政治、数学三、英语二、保险专业基础。
4、国际商务初试科目:政治、数学三、英语二、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5、应用统计初试科目:政治、数学三、英语二、统计学。
6、会计(MPAcc)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7、翻译初试科目:政治、翻译硕士英语、英语翻译基础、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8、工商管理(MBA)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 — 28日。
五、复试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加强对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核,一般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为简化复试程序,方便考生复试,请考生注明报考学院、专业。
1、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由各学院自定,并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网页向考生公布。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口语)、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注意我校网站发布的复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