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2015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4-03 编辑:bin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从2013年起正式开展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及学位授予工作。2013年和2014年,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我校分别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50人和88人。2015年,我校进一步扩大教育硕士招生领域(方向),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2015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类别与招生专业领域

  招生类别: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专业领域: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美术、化学、物理、历史、思政、生物、音乐、体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13个学科领域(方向)。

  招生人数:120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当年计划数为准。

  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210.26.24.9/yjsc/index.html),查阅本简章附件《天水师范学院2015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培养目标

  围绕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着力培养具有优良教师职业品质、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学科专业发展能力的高层次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基础教育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

  入学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1、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现场信息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考生网报成功后,应在规定时间到选定的报名地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照相,逾期不再补报。

  2、地点:考生在网报时选择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报名程序

  (1)了解报名信息。2014年9月中下旬,考生可以登录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页(https://210.26.24.9/yjsc /index.html)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了解报考专业的准确信息,记录相应的报考代码和名称。

  (2)网上报名。2014年10月10日—31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选择现场报名点,填写报考信息。

  (3)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14日(以报名点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到指定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照相、交纳考试费用。

  (4)考生本人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准考证并打印,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至考试之前(以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五、考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统考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政治、外语、教育综合,以及相应学科教学论等,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报考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全国统考)

  第二单元:204-英语二(全国统考)

  第三单元:333-教育综合(学校自命题)

  第四单元:83X-学科教学论-学科教学方向(学校自命题)

  具体考试科目见天水师范学院2015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说明。

  (3)各统考科目的考试范围请参阅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考试大纲。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范围见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或参考书目。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2015年4月上旬,复试名单、复试时间我校将在校园网上及时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课堂教学技能测试、英语听说测试)两部分,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及初试、复试权重等由我校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见附件招生目录)。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中进行。考生来我校复试,需向我校研究生处提交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七、录取及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