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2015推免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4-15 编辑:bin

  一、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申请人必须是有推荐免试权的普通高等学校推荐的 2015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

  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5.申请人必须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名额);

  6.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

  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7. 取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只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8.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情况:

  (1)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

  (2)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

  二、申请专业

  我校除工程管理专业硕士之外,其他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如下:

上海电力学院2015推免生招生简章
上海电力学院2015推免生招生简章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直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具体如下:

  1.申请人于 9 月 28 日起的规定日期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

  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我校接受报名截止日期是 10 月 15 日;

  2.我校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随带第四条规定的材料,不要再另行邮寄。);

  3.我校在网上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四、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本科三学年成绩单 1 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4.国家英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5.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

  6.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五、复试录取

  学校及各二级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及各二级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合理安排复试的时间。

  免试生的最后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六、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 号)文件要求,从2014 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 8000 元。

  我校将在上海市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构建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

  长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比例超过 90%,国家助学金获得资助比例达到 100%。

  此外,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表现优异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硕士研究生每人奖励 2 万元(获奖人数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在校研究生还可通过“三助”岗位获得劳务报酬及助研津贴。

  七、联系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10256

  联系人:季老师

  电话:021-35303739

  传真:021-65709312

  E-mail:yzb@shiep.edu.cn

  网址:https://yjsc.web.shiep.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平凉路 2103 号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处 11 号信箱

  邮政编码 :20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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