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宗旨
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旨在适应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培养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教学能力强、实践创新能力强,能扎根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一线教师。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15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拟招生人数见下表:
注: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和教育厅下拨指标为准。
三、报考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在规定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包括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牢记自己的网报用户名、密码等。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2)现场确认要求
考生于2014年11月10日—14日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的指定地点,由报考点工作人员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在报考点缴费、照相。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三)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于2014年12月15日—29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需用A4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29日。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复试
(1)我校依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划定我校复试最低分数线。
(2)复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公布。
(3)复试安排: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办法在复试前公布。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加试,加试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6)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