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始建于1974年,原名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聊城大学。学校从1979 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9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并拥有教育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工程硕士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015年我校在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 17个专业领域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00人。
一、报名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招收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专任教师和从事相关工作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二、报名办法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2.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至7月11日。报考者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3.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15年7月12日至7月15日。考生须在7月12日至7月15日内,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网上选定的现场报名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4.报名考试费:以国家统一规定为准。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考生于10月15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方式及科目
入学考试方式为全国联考。
考试科目为英语(学科教学(英语)领域为英语二,其它领域为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四门,其中英语(英语二)、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为统考科目,全国统一命题、评卷;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安排在复试中进行。
五、复试、录取
初试合格考生须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录取分数线及复试基本要求由我校自行确定。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持签字盖章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参加复试。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课程学习与管理
课程学习执行教育硕士各学科方向参考性培养方案,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培养方式:课程学习主要安排在节假日,考生平时在原单位结合本职工作进行研究性实践和撰写学位论文。
七、学位授予
考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论文写作后可向我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授予教育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习费用
全部学费为15000元(不含教材费、资料费、住宿费等)。
九、联系方式
考生咨询报名考试等情况,请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635-8239845。有关报考的其它信息,请登录聊城大学研究生处主页进行查询(https://yjsc.lcu.edu.cn)。
十、联考科目参考书目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英语二(学科教学(英语)):《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