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类别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的精神,我校2015年在以下三个学位类别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085200,共20个工程领域)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代码:125100)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035100)
二、报考条件及报名办法
(一)报考条件
1.工程硕士
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即未获得学士学位,此类人员我校一般不再招收)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工商管理硕士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3.法律硕士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考生进行报考资格自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1.资格自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符合报考条件,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也不予录取,并且不退还报名费等费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 //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3.现场确认
考生于7月12日—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现场确认有关事项请关注各省教育考试院和现场确认点通知。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报考我校并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期间不必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我校只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第二(面试)阶段。(2)考生须审慎选择学位类别、工程硕士领域,认真如实填写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证书编号为学校编号或电子注册号),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能再更改。考生因填写虚假报名信息(含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或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4)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三者一致。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5)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调剂录取工作,仅限在考生报考招生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单位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之间的调剂录取;各硕士专业学位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三、招生人数和考试科目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全国联考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我校有关学位类别的招生数、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见下表,考试地点安排等事宜以准考证的通知和要求为准。
1.“GCT”简介
“GCT”是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的英文简称。“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运用能力测试。 “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共为3个小时。
2.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各培养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第二阶段,达到培养单位相应专业学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所报考的院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我校将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的“GCT”合格分数线,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第二阶段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第二阶段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时间为2016年1月,具体由各相关学院另行通知。
我校各工程领域的综合测试科目见附录:福州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3.考试大纲
4.成绩有效期
2015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四、资格审查
我校只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我校确定合格分数线后复试录取前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即使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所有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要求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测试和面试。具体如下:
1.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合格分数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必要时,我校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地点: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合格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通过复试,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2015年录取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于2016年4月入学。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按照各学位类别相应的培养方案制定,采取“非全日制”的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晚上等业余时间,以面授为主(研究生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按照不同学位类别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获得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学习年限与收费标准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到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
八、咨询和联系方式
1.有关学院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s://yjsy.fzu.edu.cn
电话:0591-22865507,22865506
传真:0591-22865504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城学园路2号
邮编:350116
附录: 福州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数共计414人)
工程领域名称 | 代码 | 招生学院 | 综合测试科目 |
水利工程 | 085214 | 土木工程学院 | 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学(作者刘瑞,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085213 | 混凝土结构(上册),东南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合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第三版 | |
建筑与土木工程 01.建筑学方向 02.城市规划方向 (*注1) |
建筑学院 | 建筑基本理论(不指定参考书目) | |
电气工程 | 085207 |
电气工程 与自动化学院 |
电路(邱光源编,第四版) |
控制工程 | 085210 | ||
化学工程 01.化工方向 02.化机方向 03.分析方向 |
085216 | 石油化工学院 |
01方向:化工原理(谭天恩等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 02方向:材料力学(刘鸿文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三版); 03方向:分析化学(武汉大学编,第三版) |
制药工程 | 085235 | 化学学院 | 工业药剂学(潘卫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或药物化学(尤启冬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8年第二版)或制药设备与工艺设计(张珩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或药物分析(刘文英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0年第六版) |
材料工程 | 085204 |
材料科学 与工程学院 |
材料工程基础(周美玲主编,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4年)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085208 |
物理与信息 工程学院 |
数字电路(《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第四版)阎石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集成电路工程 | 085209 | ||
软件工程 | 085212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计算机程序设计(C++程序设计教程,钱能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
计算机技术 | 085211 | ||
工业工程 | 08523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管理学(不指定参考书目) |
项目管理 | 085239 | ||
物流工程 | 085240 | 物流管理学(《现代物流概论》,王健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二版) | |
机械工程 | 085201 |
机械工程及 自动化学院 |
材料力学(第四版),刘鸿文编,高教出版社 或工程材料学(铸造合金及其熔炼),陆文华、李隆盛,黄良余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 |
工业设计工程(数字化设计方向)(*注2) | 085237 | 《人机工程学》丁玉兰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5-01出版)或《设计学概论》尹定邦,湖南科技出版社,1999 | |
工业设计工程 (共设10个方向) (*注2) 01.产品设计工程 02.系统设计工程 03.创新设计工程 04.环境艺术设计工程 05.传播设计工程 06.装饰设计工程 07.设计管理工程 08.服装鞋靴设计 09.数字艺术设计 10.雕塑设计工程 |
085237 |
厦门工艺 美术学院 |
快题设计(不指定参考书目) |
环境工程 (含安全工程方向) |
085229 |
环境与资源 学院 |
环境工程概论(朱蓓丽编,科学出版社,2003版)或安全系统工程理论与应用(沈裴敏编,煤炭工业出版社,2001版) |
地质工程 | 085217 | 工程地质学概论(李智毅,杨裕云编,2005年,中国地质出版社) | |
生物工程 | 085238 |
生物科学与 工程学院 |
综合考试(生物化学教程第三版,张洪渊编,四川大学出版社;微生物学教程第二版,周德庆编,高教出版社) |
食品工程 | 085231 | 综合考试(食品技术原理,赵晋府编,轻工业出版社;食品分析,无锡轻工大学编,轻工业出版社) |
*注1:报考“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建筑学”或“城市规划”方向的考生应在网络报名的备注栏填写“建筑学”或“城市规划”方向。
*注2:报考“工业设计工程”领域的考生,应在网络报名的备注栏填写相关报考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