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6考研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8-27 编辑:bin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我校部分专业(领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我校部分专业(领域)对考生的工作年限、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等有限制性要求,详见《深圳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形式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

  专业学位:学制2-3年,学习形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周末授课)。

  三、在职学习的专业(领域)

  我校招收“在职学习”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社会工作、项目管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金融、国际商务、会计、教育硕士,详见《深圳大学2015年在职学习硕士(双证班)招生信息》。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9-10月(具体以研招网公布为准)。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详见《深圳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除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考生外)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报考深圳大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

  (3)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

  五、准考证打印

  2015年1月(具体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15年1月(具体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二)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报考深圳大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初试地点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确定后公布。

  (三)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详见《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深圳大学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四)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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