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考研招生简章,仅供参考。
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考研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领域)和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包括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两种类型。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根据2015年招生计划以及招生院系2016年需求拟定的,供考生参考。2016年最终的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生源状况,综合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并在复试前公布。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部分只招生免费师范生的教育硕士领域外,我校各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专业推免生接收人数视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而定,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一般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专业目上公布的招生计划的70%。
我校一般实行在招生单位内按专业(领域)统一招生。我校历史学系中国史、世界史、美术学系美术学、美术、艺术研究所美术等专业(领域)按研究方向招生,我校数学系按学科统一招生,即按学科(不按专业)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我校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2016年仅招收推荐免试生,招生学科专业为
我校哲学系、中国语言文学系、古籍研究所、历史学系、外语学院、政治学系、社会发展学院的所有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特别注意: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还必须将上述证明做成JPG文件上传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具体上传方法届时会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即2014年9月1日以前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报考专业应该与毕业专业属于同一学科(一级学科),即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②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其他语种,但是该语种应该跟报考专业招生考试外语语种相同);
③毕业后有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本科的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注意: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代码3111)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满足上述(3)中的①②③条件。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条件外,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我校不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满
足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3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
经验(2011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已获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4年9月1
日前获得学位证书)者。
3、报考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
(三)免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
1、已经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的免费师范生并且按照《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就业。
2、经工作单位考核合格并且同意报考在职攻读。
(四)其他说明
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一律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四、报名
(一)推荐免试考生报名
1、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的推免
生),须在9月28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