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海外教育学院2016年考研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10-16 编辑:bin

  一、招生专业: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二、招生人数:

  由招生办发布招生名额为准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3、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4、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已满两年及其以上的人员;成人高校、网络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修过6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提供CET、GMAT、TOEFL、GRE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3)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四、报名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yz.chsi.com.cn,或教育网:yz.chsi.cn);网报时间准确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具体报名时间、要求、流程请于9月下旬查阅我校考试中心和招生办网上的相关通知。

  注意:报考我校MBA的考生必须选择厦大报名点。

  2、现场确认:各位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请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准确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请关注我校招生网页的相关通知。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大医院。具体安排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考试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如下:

  (1)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A、考试科目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701语言文学基础④861语言学。

  B、参考书目:

  语言文学基础:

  a、《古代汉语》,王力中华书局,2000年。

  b、《现代汉语》,黄伯荣、廖序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

  c、《中国文学史》,袁行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

  d、《中国现当代文学史1917-1997》(上、下册),朱栋霖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

  e、《世界文学简史》,李明滨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

  语言学:

  a、《古代汉语》,王力,中华书局,2000年。

  b、《现代汉语》,黄伯荣、廖序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

  c、《语言学概论》(修订本),叶宝奎,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

  d、《语言学概论学习参考》,叶宝奎、陈明娥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

  e、《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2)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A、考试科目: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354汉语基础④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

  B、参考书目:

  汉语基础:

  a、《语言学教程》胡壮麟(第三版中文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b、《现代汉语》黄伯荣、廖序东(上下)增订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版

  c、《古代汉语》王力,修订本(一二册)中华书局

  汉语国际教育基础:

  a、《对外汉语教育学引论》刘,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b、《中国文化要略》程裕祯,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年版

  c、《跨文化交际概论》,吴为善严慧仙主编商务印书馆

  d、《当代教育学》袁振国主编,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年修定版

  2、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最低复试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请关注网上通知。

  我校将在招生网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50%至70%,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30%至50%。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5月中旬上网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寄出。

  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九、奖、助学金

  我校在2010年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奖、助学金的金额和受益面。

  (一)奖学金:

  学校为2010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设立:

  1、特等奖学金5.1万元(全程学费3.3万元,三年生活费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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