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12-28 编辑:yangjie

  郑州大学于2000年7月由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河南医科大学三校合并而成,是“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4年2月成为河南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河南省惟一一所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的高校。

  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近年来,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专门人才。2015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359人,博士研究生236人,各类在校研究生达到15000多人。已进入全国研究生教育大校行列。

  目前,郑州大学学位点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门类;5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3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2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另有1个专业博士学位点,21种专业硕士学位点,2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万余名各类在校研究生,24名院士(专职6人,双聘18人),362名博士生导师,2362名硕士生导师。

  在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方面,我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录取人数多年来一直位居全国“211工程”地方高校第一名;部分博士生导师得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博导交流项目资助赴国外一流实验室交流学习;多个院系已与国外学生所在大学或实验室建立了学术联系;先后与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挪威奥斯陆大学、丹麦奥胡斯大学等签署研究生教育合作协议;2013年,获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批准挂牌成立全国首个“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与研究中心”。郑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势头良好,已成为中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今天的郑州大学正把研究生教育作为强校之路,朝着国内一流大学的目标迈进。

  一、招生人数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278个专业(含21种专业学位授权点)意向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400名(含推荐免试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2300名(含推荐免试生)。我校招生目录中所列计划为意向招生计划,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分专业意向招生计划数待公布。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后,学校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数,结合新的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综合分析各专业基本培养条件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我校申请了该项计划,计划人数为30人,欢迎广大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我校。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项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项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专业招生对象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医学学士学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麻醉学)招生对象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或对应的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麻醉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口腔医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三)对考生报考的其他要求

  1、同等学力考生还应达到以下学业要求:

  (1)一般不能跨专业门类报考;(2)须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并出具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3)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1篇(含1篇)以上。

  2、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非医学专业及护理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

  3、符合各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限定要求。

  4、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科目

  (一)报考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统考科目除特殊要求专业外限报英语。

  (二)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考试科目均按教育部《关于编制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教学司〔2015〕40号文件要求设置。

  四、学制和学习方式

  (一)学制:学术型研究生实行以三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专业型研究生的学制2-3年。

  (二)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的考生必须选报郑州大学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报考我校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院系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院系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归属一区。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6、报考“退役大学生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7日-11日(每天9:00-12:00,14: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校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的考生,必须到郑州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郑州大学报考点设在郑州大学新校区(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3.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要求。无论何时,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