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大学已经将2017优秀硕士研究生生源选拔计划公布了,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陕西理工大学2017优秀硕士研究生生源选拔计划公布,选拔时间7月10日-9月25日,具体详情如下:
关于进行2017年陕西理工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生源选拔计划”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拓展优质生源选拔渠道,鼓励广大校内外优质生源报考我校,依据相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实际,现进行2017年“优秀硕士研究生生源选拔计划”(以下简称“优研生选拔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优研生选拔计划”的组织与名额分配
1. “优研生选拔计划”,按照培养学院组织选拔,学校审查备案原则进行。各培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选拔工作,研究生处(研工部)代表学校进行最终资格审查工作。
2.各培养学院“优研生选拔计划”名额,依据2017年学校下达研究生预招生计划数,总体不得超过2017年学院招生计划数的80%。
3.为确保生源质量,积极推进优秀研究生人才储备,学术型和工程类培养学院,其纳入“优研生选拔计划”的学生不得低于下拨的2017年招生计划的25%。教育硕士培养学院,其纳入“优研生选拔计划”的学生,不得低于下拨的2017年招生计划的50%。(2017年拟招生目录、拟招生计划见附件)
二、“优研生选拔计划”资格的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优研生选拔”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道德品质良好,身心健康、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
2.申请者为全日制二本以上应届毕业生。
3.申请者的学业成绩需符合以下要求: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良。其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重修成绩按60分计)70分及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在 2以上;或在校期间前3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
4.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需符合以下要求:
在大学生各类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三等奖以上或校级一等奖以上者;或以第一作者在正规学术期刊上发表相关专业学术论文者1篇及以上者;或在校期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及以上者,可不受申请条件中第3条限制。(获奖、文章、专利以2016年9月1日为限,以研究生处审核认定为准)。
5.申请人申请读研的专业须与其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优研生选拔计划”的执行程序
(一)选拔时间
2016年7月10日-9月25日期间进行,逾期不予受理审批。
9月20日前,各学院将符合条件选拔出的优研生上报研究生处(研工部)审批。研究生处审查无误、公示后无异议后,于9月25日前确定我校2017年度优研生名单。
(二)选拔程序
1.申请人下载《陕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优秀生源预选拔申请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并向相关学院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学期均注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或前三学年专业排名证明1份),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学籍专用章。
(3)国家外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2.培养学院初审资格,公布符合选拔条件进入选拔考核的学生名单
3.选拔考核。
培养学院组织选拔考核。考核需含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培养学院也可根据专业实际单独加设其他环节。考核要求参考《陕西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中相关要求进行。
4.学院推荐
考核合格者,由培养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9月20日前上报学校审核。
5.学校审批确定
研究生处(研工部)汇总各学院上报结果,审查无误,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当年具备优研生资格的学生。
四、具备优研生资格学生可享受的政策
1.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通过国家线,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符合当年国家录取政策的,直接录取相应报考专业。
2. 入学后,可直接享受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奖。
3. 可直接享受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助学金。
4. 可直接享受每生每年7000元天汉助研奖学金。
5.研二、研三阶段,直接享受研究生学业二等奖学金。
五、“优研生选拔计划”选拔过程中的其他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优研生选拔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其做为2017年研究生招生重点工作予以安排组织。
2.研究生处(研工部)将各学院优研生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研究生工作整体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划拨次年招生计划的重要参考指标。对于工作不重视、计划开展不利、未完成当年工作要求的学院,将严格控制并缩减其次年度招生计划。
3.优秀生源考生须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方可生效。考生须按照教育部规定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同时录取阶段必须符合教育部及我校相关录取条件。
4.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研究生处将直接取消其优研生资格:
(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
(2)按照教育部录取要求,在其它方面审查不合格者。
5.若当年度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有重大变化时,学校也将依据招生录取政策进行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