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发源于中原大学财经学院1951年开办的统计学系,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信息学院的基础上于2010年3月组建而成,是一个以统计学为龙头,以数学和数量经济学为两翼,涵盖统计学、理学、应用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学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2017考研推免生招生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学院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发源于中原大学财经学院1951年开办的统计学系,并在原信息学院的基础上于2010年组建而成,是一个以统计学为龙头,以数学和数量经济学为两翼,涵盖统计学、理学、应用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学院。
学院现有教职工103人,其中专任教师90人,行政教辅人员13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4人,副教授41人,讲师37人;博士生导师9人,硕士生导师57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湖北名师1人,文澜青年学者8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及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33人。另有特聘楚天学者、楚天学子、文澜学者讲座教授及业界合作导师等48人。
统计学为省级特色学科,统计学、数量经济学为省级重点学科,应用数学为校级重点学科。其中,统计学专业是我校的传统专业,是我国社会科学中最早设立的学科点,也是我国高等财经院校中设立最早的专业之一,承担了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项目。2013年,统计学第四次被评为湖北省重点学科。
硕士研究生阶段,统计学一级学科下自设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金融统计和风险管理与精算3个二级学科;各专业按一级学科招生,二级学科培养,授经济学学位。数量经济学按二级学科招生和培养,授经济学学位。管理科学与系统工程方向按二级学科招生和培养,授管理学学位。学院拥有应用统计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在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硕士点设立市场调查分析、金融统计分析、大数据分析三个研究方向。博士点分别是统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和数量经济学二级学科授予点。研究生实行导师制和个性化培养。
二、招生计划
2017年各专业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计划列表如下:
专业名称 | 拟接收人数 |
经济统计学 | 5 |
应用统计学 | 5 |
金融统计、风险管理与精算 | 5 |
数量经济学 | 6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 |
应用统计专业硕士 | 10 |
注:上表为计划招生人数,最终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数为准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2016年文澜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统数风华”分营优秀营员
(2)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3)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4)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5)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阅读统计与数学学院《接收推免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院系联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请于9月29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学院按照《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由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前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
请有意选择我校推免研究生的同学务必在9月29日上午10:00前填好志愿,之后填报“推免服务系统”的考生,我院将不再向其发出复试通知。学院将于9月30日通过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同意参加复试的信息以该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学院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未在该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学院撤销该生的复试通知。
4.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学院将在网站公布复试细则,并于9月30日公示复试考生名单,请考生注意浏览网上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
5.考生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拟定于10月2日上午8:00-10:00笔试,10:15-11:30面试
具体安排请关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接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如下纸质材料:
(1)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1份;
(2)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各1份;
(5)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各件1份。
以上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装订(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由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无须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6.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24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拟录取推免生无须参加明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通知书将于2017年6月寄(发)。
10.关于本校推免生及夏令营优秀营员接收工作的说明
凡拟申报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本校推免生及夏令营优秀营员均需在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因已进行过面试选拔,此两类申报学生不再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请于9月29日上午10:00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学院将于9月29日上午10:00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请大家于9月29日下午17:00前在系统中点确认复试。学院将根据系统中确认复试名单于当日下午17:00前在系统中发出拟录取通知,请于24小时内在系统中点击确认录取,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五、学费及奖助体系
1.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2.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和委托培养等类别除外。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约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制年限内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4.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2000元/生•年(占30%),二等奖8000元/生•年(占40%),三等奖4000元/生•年(占20%),实行动态管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按录取当年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享受奖学金。
5.硕士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当年录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总分在所报考学位类型及学科门类排名前10%的新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
6.综合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2%,奖励标准为1500元/生;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0%,奖励标准为1000元/生。单项奖学金包括课程学习奖、道德风尚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等,奖励比例为8%,奖励标准为300元/生。
7.“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8.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9.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六、信息咨询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8386706
网站:https://yzb.znufe.edu.cn
邮箱: yjszsb@znufe.edu.cn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27-88385259
网站:https://infoschool.zn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