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2017考研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9-27 编辑:少冰

  大连海洋大学简称“大海大”,是国家海洋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大连海洋大学2017考研招生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即拥有《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该计划考生享受学校自主划线政策。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方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对于考试方式为“法硕联考”的考生,只能选择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确认,不受应届生、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的条件限制。

  3.对于提供省级自学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的未获得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可参照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条件选择其就读学校所在地区的报考点进行报名确认。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后还必须进行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7日至12日,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即为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点所在市(区)即为考试地点。

  五、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12.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详细填写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以及能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电话号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应注明大学所在院系及专业。若考生联系方式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我院。

  13. 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复试专业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填写两门加试科目代码及名称。填写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六、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后还必须进行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7日至12日,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即为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点所在市(区)即为考试地点。

  (二)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打印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八、初试时间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九、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十、复试

  1.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符合“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参加复试需符合学校自主划线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3. 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大连海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4.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十一、录取

  1.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大连海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二、学费及奖助学金待遇

  1.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6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工程硕士(专业代码0852)和农业硕士(专业代码0951)学费8000元/学年;法律硕士(专业代码0351)和翻译硕士(专业代码0551)研究生学费10000元/学年。

  2.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工程硕士(专业代码0852)和农业硕士(专业代码0951)学费8000元/学年;法律硕士(专业代码0351)和翻译硕士(专业代码0551)研究生学费10000元/学年。

  3.全日制研究生入校后享受6000元/学年的助学金待遇(定向委培生除外)及相应的奖学金政策。

  4.非全日制研究生入校后不享受6000元/学年的助学金待遇。

  十三、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事宜以《大连海洋大学2017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为准。

  十四、注意事项

  1. 考生自行准备考试参考材料,我校不负责向考生提供。

  2. 考生如果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假材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

  3. 若具体报考事宜如有变动具体以教育部及我校文件相关规定为准。

  4. 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招生联系部门:大连海洋大学 研究生学院 招生办公室(综合楼S-311)

  通信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邮编:116023

  联系电话:0411-84762665;传真:0411-84762665

  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s://master.dl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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